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经县老龄办审核,现发放我县2019年10月份高龄老人补贴经费145.08万元。由县老龄办委托县邮政储蓄银行实行社会化统一发放,款列“老龄事务”科目支出。
高龄老人补贴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请各乡镇(街道)按《闽侯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上报人员增减情况,做好动态管理。
特此通知
附:闽侯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汇总表(邮政代发)
闽侯县老龄办 闽侯县财政局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
闽侯县老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