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经研究,现发放2019年11月份城镇特困人员供养金19181元;11月份城镇低保金159964元(两项合计179145元)详见附表。款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目开支,由县民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到户。
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对低保人员进行核查,发现收入有变动的,应上报调整低保金额;发现收入已超过低保线、户口已迁出或死亡的应及时上报停发。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11月份城镇低保金(特困人员)发放表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抄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纪委;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闽侯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