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近日,省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市出台了《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的通知》,我县在全面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叠加措施。
一、加强畅通消费扶贫渠道方面。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会福利采购扶贫产品。县供销社发挥农产品销售市场助力消费扶贫积极作用,至少在1个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产品展示销售专区,并减免相关费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机关食堂采购隆德县与我县域内扶贫产品,并在江滨食堂设立消费扶贫产品展示销售专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农特馆”,负责东西部协作、县域内消费扶贫产品展示、销售对接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将贫困户技能培训纳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省级财政给予参训贫困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300元;市级对参训时间超过10天的,按当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扣除省级补贴金额后,予以补贴,少于10天的,按当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50%确定,所需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县级补贴按照实际培训天数*100元/天/人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中列支。以上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加强保障稳岗就业方面。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6个月的,省级财政补助每人1500元;市级财政补助每人1000元(含县级财政承担的2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在福州市域内企业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市级对贫困户每人奖补1000元,满6个月再补2000元(总额3000元);县级配套按照200元/月*就业月数进行补助(总额1000元),补助资金由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加强扶贫公益岗位方面。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福州市给予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岗位补贴,我县按照每人1350元/月落实补助。公益性岗位在2020年12月前到期的可延长到2020年12月底。涉及贫困户因生产生活需要在无扶贫任务的乡镇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县人社局与相关乡镇要协同做好有关申请、聘用、资金补助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五、加强产业扶持力度方面。落实产业扶贫保险政策,参保贫困户的保费承担比例由10%降为0,省承担5%,市承担3%,县承担2%。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挂钩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户代购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在每户省级财政再给予1300元,市财政给予1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100元补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办、人保闽侯分公司,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加强稳定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全县2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受疫情影响导致村集体经营收入减少、支出明显增加,在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18个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基础上,县级补齐另外2个村(大湖乡岭头村、竹岐乡春光村)省级补助缺口10万元,资金需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加强医疗保障与临时救助方面。疫情防控期间,门诊慢性病根据病情,经评估可一次性申请12周以内的长期处方。2020年5月底前要实现全县20个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关爱贫困妇女健康,福州市为贫困妇女免费购买每人保费100元、保额4.7万元的“女性安康险”。我县充分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以贫困户常见多发的慢病重病为重点,开展上门服务,防止因病返贫。对于医疗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的家庭将结合该户当年生产生活情况,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予以相应补助。
因产业发展受阻、创业失败、医疗报销范围外支出负担较大等因素影响基本生活,容易返贫的建档立卡对象在享受省市有关临时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上报具体情况,分类给予继续补助、救济,确保基本生活、生产发展不受影响。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妇联、人保闽侯分公司、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八、加强贫困学生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组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为贫困学生家庭赠送流量,组织广电部门为贫困学生家庭免费安装机顶盒,为贫困学生创造线上学习条件,将赠送流量与数字电视费用延长到2020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闽侯分公司,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