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32号)精神,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标准安排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雨露计划)11.4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10万元从19年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1.4万元从县级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
有关乡镇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于6月24日前将2019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扶持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并在支付凭证上标明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财政监管代码(CZJG013013013)。
附件: 2019年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表(雨露计划)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