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合计100万元,扶持集体经济薄弱和受疫情影响减收明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补助5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有关规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银行代码反馈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附件: 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名单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