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3万元,县级扶贫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05 生产发展”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要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持分配表
2、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持补助名单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