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现将省级补助资金75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7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75万元,共下达补助资金900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见附件1,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请各有关乡镇按照制定好的方案组织实施,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试点村,进一步优化项目,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合理用好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见附件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目标表
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