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农计〔2012〕169号)和《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4〕297号)的规定,现对我县生猪规模养殖场上报的2024年9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上报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闽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执法中队 电话:0591-22066972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591-22982485
附件:闽侯县2024年9月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