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蔗街道、上街镇、南通镇、竹岐乡6名孤儿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通过核实确认,符合助学条件。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97号)文件规定:1.“助学工程”项目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2.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3.“助学工程”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4.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方式,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的银行卡。经审核,2024年11月份孤儿助学金4998元(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闽侯县2024年11月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表
闽侯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闽侯县2024年11月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表
乡镇名称 |
人数 |
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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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街道 |
2 |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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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镇 |
2 |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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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 |
1 |
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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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岐乡 |
1 |
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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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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