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7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9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共96.8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7.98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48.86万元。具体如下:
闽侯重阳养老院共27.78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3.84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13.94万元。
闽侯县玖玖养老护理院共 24.1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1.81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12.35万元。
闽侯县华乐养老院共 14.5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7.18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7.38万元。
闽侯县闽瑞养老院共21.92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0.94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10.98万元。
闽侯得福养老护理院共 7.98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99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3.99万元。
福州青盛亿家福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甘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 0.4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0.22万元,县财政配套床位运营0.22万元。
财务收支请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7.98万元,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6项“养老服务”支出;县级配套资金48.86万元,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601项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抄送:市民政局、财政局;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纪委、县审计局;
闽侯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