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闽侯县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20〕123号)精神,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根据不同类型给予医养结合补助,其中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的补助8万元,设置护理站或医院的补助10万元。现下达2021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补助金共28万元(详见附表)。
财务收支请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加强
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601项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抄送:市民政局、财政局;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纪委、县审计局;
闽侯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印发 |
2021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补助金分配表
机构名称 |
补助金额 |
备注 |
闽侯县玖玖养老护理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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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顺馨养老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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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重阳养老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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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