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养老服务机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侯政办〔2016〕7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乡镇敬老院运营补助费合计35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601项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抄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抄送:有关乡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
闽侯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印发 |
乡镇敬老院运营补助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项目 |
金额 |
洋里乡 |
乡镇敬老院 |
10 |
大湖乡 |
乡镇敬老院 |
10 |
小箬乡 |
乡镇敬老院 |
10 |
廷坪乡 |
乡镇敬老院 |
5 |
合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