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3-0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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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闽侯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学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024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依据《闽侯县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从《闽侯县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若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进行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分安排于5月和11月进行,每次抽检查对象的比例不低于5%。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相科室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相关材料,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闽侯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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