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林〔2021〕61号 签发人:任永青
[办理结果:B]
关于2021年县人大第05、9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比照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政策给予乌龙江沿岸上街段无人岛财政补贴的建议》(05、9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3月17日,县林业局组织工程师上岛进行现场勘察,经核实,乌龙江沿岸无人岛均为非林地。因乌龙江沿岸无人岛属于非林地,不适用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不适用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上街无人岛靠近省委党校和侯官、厚美等历史文化名村,附近有镇国宝塔、城隍庙等历史古迹,我们将建议县政府依托乌龙江沿岸,因地制宜建设观景平台、郊野公园,改善人居环境,为周边居民提供休憩游乐的场所,助力乡村振兴。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为创建绿水青山、美丽闽侯努力。
领导署名:任永青
联 系 人:林 辉
联系电话:13115905006
闽侯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