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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宏一路通往新城西路人行道的建议》(49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奔驰公司围墙内靠近体育馆一侧是高速试车道,宏一路北边体育馆和奔驰公司中间通道设置人行通道的可行性有待研究。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林 芝
联 系 人:金宁伟
联系电话:0591-22762127
青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