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廷坪乡143县道东源危桥改造的建议》(59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乡各项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本次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乡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推进。
目前143县道东源桥因建设时间久远,桥体老旧,承受不了重大型货车通过。业主为县交通局,今年无法新增建设项目,需到新一年度新增项目时列入计划,我乡将继续跟进后续桥体的改造工作。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张明星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591-22189188
廷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