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人大第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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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朱灵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工业用地考核相关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业用地政策的关注。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提高项目用地效率,鼓励入驻企业提高新引进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引导产业按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实现“真招商,招好商”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新引进工业项目现行依据为新出台的《闽侯县招商工作流程(试行)》,符合县产业规划并拟独立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创新产业用地项目除外),分区域明确各乡镇的项目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其中拟入驻鸿尾乡的项目考核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考核期5年。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落实“千名干部进千企业”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实施上门服务、精准服务、靠前服务,向企业加大力度宣贯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共同推动闽侯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嘉玮

联 系 人:陈朕炜

联系电话:62090820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