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朱灵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工业用地考核相关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业用地政策的关注。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提高项目用地效率,鼓励入驻企业提高新引进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引导产业按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实现“真招商,招好商”,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新引进工业项目现行依据为新出台的《闽侯县招商工作流程(试行)》,对符合我县产业规划并拟独立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除外),分区域明确各乡镇的项目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其中拟入驻鸿尾乡的项目考核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且考核期共5年。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落实“千名干部进千企业”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实施上门服务、精准服务、靠前服务,向企业加大力度宣贯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共同推动闽侯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嘉玮
联 系 人:陈朕炜
联系电话:62090820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