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毅黎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引导我县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获悉。感谢您对闽侯县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建议,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2021〕15号),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我局依照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严禁出现在法律法规之外擅自设置审批事项、证明事项、非必要中介服务事项等情况出现,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申请人将备案材料报拟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材料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2022年1月至7月备案诊所15家。
二、加强政策供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一是调整设置规划结构,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个体诊所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二是简化设置审批流程,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实行属地登记管理,凡设在七县(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由所在地的县(市)卫健部门负责执业登记和变更登记。2022年新设置门诊部4家。
三、推动非公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县质控中心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更在加强依法执业、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以此提高社会办医的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引导非公医疗纳入我县医共体建设,目前福州福其祥中医药已成我县中医总医院分院;三是强化基层医疗的可及性,鼓励参与家庭病床试点工作。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已承担所辖社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并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享受同等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
四、加强扶持,优化人才梯队建设环境。一是近年来,我县卫健系统高度重视公立与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我们通过加强卫技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华医网、微平台、好医生网、医师健康网等),多平台进行公立、非公立机构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政策,以不断加强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二是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建立备案制工作制度,卫技人员的职称评定不受工作单位变化影响,从而形成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县积极选送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到省市医疗机构培训(含卫技人才进修、中西医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规培、临床专业转岗培训等类型)。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要求强化多角度执业监管。二是要求加强备案后事中事后管理。三是要求建立诊所诚信档案并加强惩戒。我局成立专项卫生督导小组,分三个组实行分片区专项监督,截至目前,对我县136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80人次、车辆175辆次,对5家非公立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我局全面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违法刊播虚假失实医疗广告,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肃处罚。今年我局已受理审查3家医疗机构广告内容,其符合规定并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专此答复
领导签名:黄忠兵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郭小莺 2022年8月5日
联系电话:0591-6209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