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慧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定期给村民体检并建立电子档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关心与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建档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其中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截止2022年6月底我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63.5%,其中健康扶贫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100%,力争2022年底前建档率达到省市目标要求。二是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提高建档质量。通过门诊就诊、预防接种等人群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同时将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居民健康档案中,全面提升档案的更新率。三是加强重点人群体检工作。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健康扶贫对象等重点人群每年度按照相应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免费体检,并针对体检结果开展相应的健康评价和指导。
2、开展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一站式服务。以人的生命周期为主线,对婴儿期、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阶段进行连续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对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干预。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在重点时期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干预,例如母婴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健康促进、老年人保健等。通过这种方式,将健康管理的关口前移,精准降低健康损害的发生概率,力求实现少得病、健康长寿的目标。
3、强化督导考核。一是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我县相继出台了《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闽侯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闽侯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社区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二是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季度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基层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日常督导情况纳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分数。年度邀请第三方福州市预防医学会对全县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严格审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并以量与质为前提制定县级经费补助标准,以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通过基本医疗,预防接种等较为完善的公卫服务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与村委会及社区工作者加强沟通合作,协助开展建档工作,进一步提升建档率。
(2)进一步完善健康档案质量控制制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月开展自查并针对抽查情况及时整改,夯实健康档案质量。
(3)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老高糖居民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基本医疗、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档案动态使用更新,提高档案的动态使用率。
(4)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基层能够真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提高服务能力。
(5)安排县级项目负责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社区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督导项目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开展。
专此答复
领导签名:黄忠兵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陈 剑 2022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