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侯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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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毅黎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闽侯县养老服务与医养康养结合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大健康、大卫生为统领,着力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现“养”和“医”对接,紧密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程序

我县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行政许可审批,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审批政策,当前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3家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分别是闽侯重阳养老院,内设康复医院;闽侯上街顺馨养老院,内设综合医院;闽侯县玖玖养老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未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中有6家已与医疗机构签订共建协议:白沙镇照料中心与白沙木帆社区卫生所签订共建协议;小箬乡敬老院与小箬乡卫生院签订共建协议;闽侯县上街闽瑞养老院与福州闽侯上街东方医院签订共建协议;上街照料中心与福州长安中医院签订共建协议;闽侯县上街华乐养老院与福州长安中医院签订共建协议;青口镇照料中心与青口方祖强内科诊所订共建协议。余下养老机构采用根据家属意愿送往市区医院就诊的方式。

二、积极建立医养结合医疗联合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县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养老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于2023年5月29日组织我县医养结合机构与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县医院开展三方签约仪式,形成闽侯县医养结合医疗联合体:闽侯县医院分别与闽侯重阳乐龄康复医院、闽侯县上街顺馨医院、闽侯县玖玖养老护理院3家医养结合机构,及上街中心卫生院、荆溪镇卫生院2家对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以确保全县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协作联合体。

医养联合体牵头单位将在组织机构、技术帮扶、人才培养、双向转诊、资源共享等方面为协作单位提供全力支持,实现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三方将畅通患者转诊渠道,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康复、护理和维持治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疑难重症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养老机构需要协助提供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主要接收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疑难重症患者。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患者,养老机构的医生可主动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上级医疗机构将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对转诊病人特别是签约服务对象,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对确需到其他三级医院就诊的,可依托原有医联体体系,由上级医疗机构协助进行转诊。对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长期康复护理的老年患者,相关医疗机构可下转到养老机构进行长期照护。通过医养联合体模式,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促进医疗养老资源共享,为老年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切实做到“三畅通”、“两加强”。“三畅通”即畅通患者双向转诊渠道、畅通医务人员流动渠道、畅通远程医疗服务渠道;“两加强”即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加强动态监督管理,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

三、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促进我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底,闽侯县医院、闽侯县人民医院、祥谦镇中心卫生院、上街中心卫生院、南通镇卫生院、竹岐乡卫生院、鸿尾乡卫生院、荆溪镇卫生院、甘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沙镇中心卫生院、洋里乡卫生院、大湖乡卫生院、廷坪乡卫生院、小箬乡卫生院均已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四、积极开展老年人专业医疗卫生服务及家庭病床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和老年病房,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目前闽侯县医院、闽侯县人民医院、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均已设立老年医学科。

积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截止2022年,全县50%以上公立医院均已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预计2023年,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可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五、积极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与评估

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导致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群体规模不断增大,对此,我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主要包括从老年人能力( 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重点对我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录入到国家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中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子系统。同时结合实际,对评估认定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延伸医养结合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240名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

下一阶段,拟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加快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

(一)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积极引导县属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急救、转诊、医疗巡诊、健康管理等合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养老机构延伸。

)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加强闽侯县医院医共体建设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衔接,鼓励县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行动不便和失能失智老人适时事宜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积极引导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家庭病床、上门护理、慢病随访、线上健康指导等服务,保障公共卫生各项服务落实到位,推进居家“养老”与“健康”相结合。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办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落实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在项目用地、基础设施改造、地价、人才、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来县开办康复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继续做好全科医生培养2001年启动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试点以来,我县陆续实施了面向基层多形式多渠道的全科医学培训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医生与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专业的首次注册、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从而使我县的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有所提升。

为促进偏远山区医疗卫技人员合理流动,充分调动全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在政策规定内给予全科医生岗位生活补助,即对基层卫生院全科医生按月发放岗位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级职称600元/月,中级职称800 元/月,高级职称1000元/月。根据《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新招聘到山区卫生院、平原区卫生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人才,发放生活津贴。标准相效县级医疗单位高出100%及50%,并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具有大专全日制学历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招聘在山区卫生院,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分别给予20万、10万生活津贴。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办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落实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在项目用地、基础设施改造、地价、人才、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来县开办康复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专此答复

领导签字:黄忠兵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人:黄其勇               202369

联系电话:0591-6209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