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医疗保障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乡村医疗保障建设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基层医疗机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解决广泛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第一道线。为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缓解乡村医疗资源挤兑、乡村人才紧缺、医疗保障水平低等方面,我局、闽侯医保局及县民政局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
一、推进探索群众医疗互助模式
(一)补充两款定制型商业补充保险。目前除了政府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在政府指导下还有两款定制型商业补充保险“惠闽宝”“惠民保”。“惠闽宝”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共同推动,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129元就可享最高350万元医疗保障。“惠民保”由中国人寿公司闽侯分公司针对闽侯居民,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定制推出的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年保费50元/人,保额53000元。两款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农民因病返贫的风险。闽侯医保局将在开展基本医保参保宣传时给予适当宣传,同时争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部分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兜底保障作用:(1)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我县先后印发了《闽侯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闽侯县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闽侯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2)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文件精神,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救助申请。2024年截至4月份我县城乡低保共有5946户8976人,新增低保99户134人(其中因病致贫纳入低保54户69人);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有932户2212人,新增28户46人(其中因病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对象7户12人);切实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3)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闽民保〔2019〕121号)、《闽侯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侯政文〔2016〕90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2024年截至4月我县对急难型、支出型对象共救助232人次,发放救助金101.79万元(其中因病导致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共计217人次,发放救助金93.85万元),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等基本生活困难。2.加强人口动态监测:依托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比对与预警,定期与医保、残联、人社、教育等部门开展数据交叉比对,充分发挥平台风险预防的前哨作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开展走访摸排、加强监测预警、畅通线上诉求渠道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3.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根据《福州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榕政办〔2022〕14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做好以下有关工作:(1)五类医疗救助对象中,县民政局负责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革命“五老”人员,并负责救助对象信息比对校验、动态维护、及时更新。(2)医保部门会定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信息数据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照文件规定将认定核准的救助对象名单及时发送医保局,实现数据共享。
(三)探索“一院对一村”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机制。目前,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村卫生所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做好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工作。村卫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承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急危重病人初级救护、及时转诊等工作;村卫生所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力量,提供医护上门、健康管理等服务,更好地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做好基层健康“守门人”。
二、不断优化村医队伍激励机制
(一)提高村医收入,完善各项补助机制。现行对在岗乡村医生补助主要由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等组成;此外享受每人每年700元的医疗责任险和200元的人身意外险;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有60%的参保缴费补助。年满60周岁且累计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乡村医生,可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享有880元/月养老补助,并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化同步调整。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村医培训项目。每年选送村医参与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班,2022年至今已选派85名村医参培;每年对全县所有乡村医生进行规划培训,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村医生年度考核;组织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及红十字救护员证培训考核等。
三、切实推进乡村医疗设施建设
(一)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综合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在当前试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经验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集团化办医改革发展路径,由县医院、县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两个县域医共体,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发展策略,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共同推动县域医共体的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分级诊疗机制。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县总医院主动向基层下转病患75人,其中65人为血压、血糖控制稳定的慢病患者,其余为外科术后康复期患者。以及通过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提升了网底医疗承接力。同时,县总医院在远程教学、远程会诊、进修、转诊等渠道协作共享的同时,积极通过名医工作室的方式加强专科帮扶,不断提升医院专科实力。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见病为突破口,推进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专此答复
领导签字:黄忠兵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林衍 2024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591-6209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