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因无采矿许可证或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64号)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289号)、《关于转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
(一)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细则,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三定”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责任单位:各基层所、地矿科、办公室、监察科、执法监察大队)
(二)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查处尾矿库建设非法用地,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依据职责配合完成年底前需淘汰退出的矿山。(责任单位:各基层所、地矿科、规划科、用地科、执法监察大队)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协助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1号),依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责任单位:各基层所、地矿科、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
(四)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依法治安;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12〕202号),继续开展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的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和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矿山(点、硐)调查率100%,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需要关闭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到位。依法查处以工程建设名义实施采矿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基层所、地矿科、监察科、执法监察大队)
(五)全县不发生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导致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各基层所、地矿科、监察科、执法监察大队)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今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和省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防范和遏制因无采矿许可证或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好今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要积极配合当地应急管理等部门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整顿关闭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提高矿山企业安全水平。对政府或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对日常监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及时告知应急部门进行查处,有效防范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对照省、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共同推进我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强化目标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严禁发生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较大事故。对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基层所、执法监察大队、地矿科等部门在12月15日前将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以及统计表(详见附件1)按时上报局办公室。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县(市、区)名称 |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 |
处罚情况 |
函告公安、安监、电力等(份) |
查处尾矿库违法用地(宗) |
发证无证非法采矿较大事故数(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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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采 |
越界开采 |
以采代探 |
其他 |
罚没款(万元) |
没收矿产品(吨) |
破坏程度鉴定(份) |
移送公安机关(宗) |
追究刑事责任(人) |
拆除、没收、暂扣非法采矿设备情况(台、辆、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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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数(个) |
调查率(%) |
立案数(个) |
提请政府关闭数(个) |
发现数(个) |
查处数(个) |
发现数(个) |
查处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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