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汛中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5-2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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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5月21日起对各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防灾责任人、检测人落实情况。对辖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责任人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职责清晰、风险基本情况熟悉。

  2.“三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已查明隐患点和已划定风险防范 区,以及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三边”(山边、溪边、河边)沿线居住地带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三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风险变化掌握情况。

  3.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更新情况。动态排摸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受威胁户数、人数和常住人口,按照闽侯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更新完善风险防范区防灾预案和避险转移人员方案,建立人员转移清单;更新设立风险防范区标识牌、更新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

  4.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设备运维情况。监测预警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

  5.在建工程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工程治理任务建设情况,是否完成预算审核、是否开工建设等;排查工程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监理人员和台账管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人员管理、台账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

  6.已完成的治理工程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和已通过各种措施处理销号的隐患点巡排查情况。

  二、检查分组安排

  总带队领导:苏源  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组:白沙镇、大湖乡

  组  长:陈  浙  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测量队工作人员1名、地矿科叶孝清

  第二组:荆溪镇、甘蔗街道

  组  长:魏小鹏  总工程师、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权益科、确权科工作人员各1名

  第三组:竹岐乡

  组  长:赵佳圆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成  员:耕保科、用地规划科各1名

  第四组:廷坪乡

  组  长:林志锋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

  第五组:小箬乡

  组  长:李  松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不动产工作人员1人、地矿科唐志成

  第六组: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

  组  长:程德明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地矿科吴家明

  第七组:上街镇、南通镇

  组  长:黄钦平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法规科、土矿中心工作人员各1名

  第八组:洋里乡

  组  长:潘家斌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不动产工作人员、生态科张敏

  第九组:鸿尾乡

  组  长:冯为翼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七级职员

  成  员: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各1名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8日。检查方式主要以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现场查看和讯问相关监测人责任人为主。平原区乡镇要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山区、半山区至少乡镇选择2-3个灾点现场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强化闭环整改。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

  的工作要求,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档立案,逐项明确责任、措施、时间“三张清单”,做到清单管理、 销号闭环、动态清零。

  四、其他事项

  各乡镇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检查车辆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