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的发展和同胞的安危牵动着闽侯人民的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抗击疫情,随着疫情发展与防控工作开展,各类防护物资消耗和需求很大。为此,闽侯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积极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急需物资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红外测温设备;消毒、杀毒药成品等。
二、捐赠款物接收方式
(一)捐赠物资
物资捐赠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三层309
收货单位:闽侯县红十字会
收货人:
池阿平 13959193300
李郑煜 18650345204
(二)捐赠资金
1.银行汇款:
户名:闽侯县红十字会
账号:9010311010010000007662
开户银行: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甘蔗信用社
(转账请注明是用于闽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现场捐赠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三层309。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的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有生产合格证,有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县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尽心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闽侯县红十字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