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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南通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市县关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南通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