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平安教育”,加强我镇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现根据镇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学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南通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通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家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严 珍(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张 恒(文化中心负责人)
陈丹青(宣传干事)
陈仲群(南通中心校校长)
陈友金(南通八中校长)
林圣森(南通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恒。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5.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6.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7.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8.加强外来工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9.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5月1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学校安全教育(日)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5月2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各校进行自查验收,并向我镇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我镇对全县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其它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我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我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我镇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督查、抽查。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