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燃气市场、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9-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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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燃气经营、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祥政[2018]3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庆”、“中秋”节前燃气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9日

  二、检查组成员

  1、检查组主要以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监察站、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环保站、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等工作人员,必要时聘请上级主管局派员参加检查。

  2、各村(居)委员会、社区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行业安全、在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㈠、餐饮场所

  1、餐饮场所是否都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情况。

  ㈡、液化气供应站

  1、瓶装液化气企业储罐站及供应站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2、液化气供应企业对老化、陈旧过期液化气瓶的管理情况;

  3、督促液化气供应站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各村(居)燃气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㈢、建筑安全

  1、个人建房方面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现象;

  2、在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工作情况。

  3、在建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4、在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扬尘控制情况。

  四、检查安排

  1、各村(居)委员会、燃气经营、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查;

  2、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五、有关事项

  1、检查活动通知,车辆安排由党政办负责;

  2、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人员需穿着本单位制服,并于当日上午8:30在祥谦镇政府门口集中出发;

  3、请各村(居)委员会按属地原则安排本辖区检查路线,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燃气市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供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并对专项行动情况做总结;

  4、请各职能部门按照燃气行业管理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并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

  6、检查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黄建志13615010810。

特此通知

 

 

                             祥谦镇人民政府

                                  201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