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中秋节暨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9-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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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中秋节暨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中秋、国庆”两节长假即将来临,针对上街镇情况,“两节”期间都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景区林区休闲旅游和登高活动,时逢秋季,天干物燥,野外火源增多,管控困难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护林员管理。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管理,做好护林员日常森林防火巡逻检查工作,督促护林员每天上山巡逻,并做好护林员出勤巡逻记录,对不合格护林员给予撤换。溪源宫村每天安排2名护林员在村委会值班,并做好进山人员登记制度,对外来登山人员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部署。要针对节日特点,各村居应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进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深入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警示牌、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进入景区、林区的群众关爱森林、关注森林防火。

四、加强火源管控。要突出旅游景区和登高地等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要及时查禁火种、火源进山入林,及时查禁在景区和登高地以及林缘、林内违章用火行为。节日期间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要会同旅游、森林公安、林业执法等部门,科学指导本辖区森林火灾防控,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别是学校密集的村居,要针对节日期间学生进山游玩进行管理,禁止学生带火种进山,应劝导学生不进山。

五、强化应急措施。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自我检查,确保扑火预案完善、组织指挥明确、扑救队伍落实、扑火机具充足、通信装备状态良好。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处置、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火灾扑灭后,要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火场清理与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六、落实节日值班。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村至少要有一名主官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核查群众报告的火情信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各村居在9月10日以前将各村防火值班安排送至镇森防指挥部(林业站)。

 

上街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