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2018〕78号
南通镇人民政府关于颁行
《闽侯县南通镇2018年抗洪救灾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我镇防洪堤地处乌龙江三角地带,上游受闽江大洪水侵袭,而且大樟溪集雨面积达6万平方公里,下游受大潮水顶托,水流满急,地处险要地段。因此,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不容忽视,为了全镇的安全和安定稳定,特制定《闽侯县南通镇2018年抗洪救灾预案》,现予颁布。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闽侯县南通镇抗洪救灾预案(暂行)
第一章 说明
第一条:人为、自然灾害引起的洪水超过防洪堤设计标准时执行本预案。
第二条:堤坝因质量问题发现决堤可能时可参考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在县、镇防汛指挥部发出命令时执行。
第二章 信息传送系
第四条:一级通讯网由镇电信、移动系统组成,务必保证指挥电话,畅通无阻,不准占线、占用。
第五条:二级通讯网,由数部无线电话组成,堤管所手机随从镇防洪指挥部,负责与县防汛办联系,镇指挥部手机负责防洪指挥部,负责与下属单位收集情报,下达命令,指挥全镇救灾工作。
第六条:三级通讯网由村广播系统组成,要保证24小组值班制度,保证内、外线正常运行。
第三章 信号发布系统
第七条:当水口放水流量达28000立方米/秒(竹岐水文站水位15.0米),或文山闸水位7.1米时,通过广播通知全镇人民,通过电话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准备执行预案。
第八条:当水口放水流量达29400立方米(竹岐水文站水位15.92米),或文山闸水位9.2米时,或发现决堤先兆时各村以乱锣为信号,镇广播站播放乱锣录音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案。
第四章 组织疏散系统
第九条:疏散预案详见《南通镇抗洪救灾疏散预案》。
第十条:发出疏散信号时,如果中小学学生在校学习,学校领导机构应组织学生向就近山头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