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0年第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
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0年第5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2020〕1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闽侯县2020年第5号禁火令,时间从2020年10月5日至2020年10月8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森林派出所、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安办和林业站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10月5日至10月8日每日16:30前向闽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县森防办电话:22065737)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