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0年第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
据气象部门预测,五一节气温较高,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 (榕森防指[2020]9号)要求,特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禁火令期间违规用火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