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1年第4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3-1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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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县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发布闽侯县2021年第4号禁火令,时间从2021321日至2021326日,禁火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街道)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森林派出所、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护林员要加强巡山巡逻,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乡镇(街道)森防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321日至326日每日16:30前向闽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县森防办电话:22065737)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