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1年第3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明电〔2021〕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闽侯县2021年第5号禁火令,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禁火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街道)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森林派出所、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护林员要加强巡山巡逻,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乡镇(街道)森防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3月30日至4月5日每日16:30前向闽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县森防办电话:22065737)
闽侯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