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我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2023年第1号禁火令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特下达闽侯县2023年第1号禁火令,时间从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禁火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街道)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护林员要加强巡山巡逻,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乡镇(街道)森防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1月21日至2月5日每日16:30前向闽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县森防办电话:22065737)
闽侯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