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二条措施》),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滨江新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更大”新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新的起点上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滨江新城。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结合福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我局起草了《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二十二条措施》),并广泛征求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文旅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杨航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6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7月1日县委第1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2、制定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1】168号)
三、主要内容
《二十二条措施》主要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1】168号)文件精神,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改革开放、区域发展、社会民生等5个方面提出共22条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为:
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引领发展。提出融入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等措施。
二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能级。提出打造数字经济品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主导产业、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总部和平台经济、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繁荣发展等措施。
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迸发发展动力活力。提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改善社会治理与政府服务、扩大全方位开放等措施。
四是建设新时代滨江新城,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提出加快建设滨江新城、加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完善城市配套管理等措施。
五是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提出稳步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教育医疗水平、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宜居城市环境等措施。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在《二十二条措施》的征求修订完善中,均取得一致意见。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