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供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的起草说明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10-1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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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供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的起草说明

 

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闽侯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2035年)》的起草进行以下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一、制定《专项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闽侯县供水系统存在缺乏系统、全局的供水专项规划指导;供水管网尚未全部建成,存在水质、水量或水压不足的问题;水厂过多,管网尚未连通,各自为政,缺乏联合调度系统及事故应急转输措施;城市供水应急保障能力较弱等问题。通过编制专项规划可以对上位规划进行调整,优化提升闽侯县供水系统,统筹流域水资源规划,更好的为闽侯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聘请专业是机构,通过调研和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制定了《专项规划》上报县政府。

三、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措施

拟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优化我县供水管网,提高我县供水稳定性,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次规划范围划分为三个供水分区,进一步优化水厂布局及管网布置,与相关规划进一步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