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备案说明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4-1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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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415日印发了《闽侯县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方案侯政办[2022]2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村庄清洁行动,优化拓展“三清一改”内容,在全县推广实施“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

(二)依据的政策文件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27号)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

《行动方案起草单位为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为县整洁办和县农村人居办;参与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林业局、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

(二)征求意见

《行动方案通过发文向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林业局、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等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向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个人征求意见均表示无修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

  2022年3月17日《行动方案通过福建浩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椿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附后)。

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2022年3月30日赵兴副县长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审议。会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精神,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11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4月15日签署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一)目标要求。围绕中央、省市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重要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到2025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重点任务。市级清一改”内容为基础,按照扫、清、拆、整、围、分等6个方面,对村庄清洁行动主要内容进行细化分类、优化拓展,形成了具有闽侯特色的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内容:

道路沿线扫清楚全面清扫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胡同的柴草杂物等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扫村内道路沿线垃圾、枯枝树叶等。

水域沿岸清清楚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的淤泥、垃圾,以及农田、水域的垃圾或漂浮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动物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的小广告、杂乱无章的标语等“牛皮癣”。清理村内废弃的砖块、土渣等建筑垃圾。

田间地头拆清楚拆除未去功能化的旱厕,以及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商铺市场、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田间地头等视线范围内废弃的果棚瓜架、养殖圈栏和杆塔线路。拆除房前屋后杂乱无章、临搭乱盖的建(构)筑物。拆除具有危险性的残垣断壁、破败建筑、空心房等。

街头巷尾整清楚整齐摆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市场商铺等杂物薪柴、商品货物、生产工具等物件,无乱停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统一规整农田菜地、果棚瓜架、晾衣绳以及农房电力通信线缆等。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整齐、有序摆放院内的物品。

房前屋后围清楚对村庄内道路旁、农房边的菜园田地、家禽家畜养殖处等,应采用石块、竹篱笆、绿化苗木等乡土材料进行整齐圈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

垃圾收运分清楚在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集中力量往“户分类”下功夫,有序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效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三)工作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卫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乡镇和村居工作任务。

有效指导“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定期研究“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有关问题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人居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由县整洁办和农村人居办牵头指导推动,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宣传发动各项工作落实。村为组织实施单位,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并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三是强化晾晒考核。建立“月检查、季晾晒、年考核”工作机制,由县整洁办和县农村人居办牵头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晾晒评比,每年组织一次全域性考核,具体检查方案县整洁农村人居另行制定。建立红黄牌制度,按照检查情况授予“最美村居”流动红旗和“最差村居”流动黄旗,并在“遇见闽侯”公众号平台进行公开。

四是强化奖惩激励。乡镇(街道)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奖惩情况按照《“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卫生品质提升行动奖惩制度(试行)实施。对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级以上通报等情形,视情给予相关乡镇(街道)红黄牌警告,并与乡村振兴“两单”督办、末位约谈等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五是强化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时做好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半年、年度总结分别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农村人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