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2-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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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通告的发布有助于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干扰和障碍,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计划和设计顺利进行。 全面准确做好实物调查:在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需要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进行实物调查,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土地、房屋、人口等基础数据。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人口迁入有助于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通过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可以避免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出现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控制人口迁入,保障合法权益:严格控制人口迁入,可以防止一些人为了获取补偿而突击迁入,保障原有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控制人口迁入有助于减少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需要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控制人口迁入和建设项目,可以为移民安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抢搭、抢建行为:在一些情况下,当地居民可能会在得知工程消息后抢搭、抢建,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可以有效地遏制这种行为。

综上所述,发布此通告是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同时也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2.制定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防洪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安置〔20128号)

、主要内容

1、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制度设计背景:文件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防洪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安置〔2012〕8号)以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

通告目的:禁止在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影响范围:涉及闽侯县祥谦镇的门口村、中院村、泮洋村和枕峰村,以及尚干镇的后厝村和埔里社区。

禁止行为: 严禁在征地影响范围内进行任何新增建设项目。 严禁新开荒、造地活动。严禁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林木。人口迁入控制: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除出生落户、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迁入。属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

违规后果: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如迁入人口、分立户籍、违法新建、违法改建、违法扩建、新增(抢种抢栽)地面附着物等,将不被纳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执行时间: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2、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内容(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的规定和依据:通告中提到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如迁入人口、分立户籍、违法新建、违法改建、违法扩建、新增(抢种抢栽)地面附着物等,将不被纳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属于行政规定,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防洪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安置〔2012〕8号)以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