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审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1-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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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闽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体建设,促进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和合理利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审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书面反馈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县文化中心二层闽侯县非遗保护中心(邮编:350100)。

2.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732071720@qq.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审管理办法》《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2.《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3.《闽侯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