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闽侯县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2-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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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3月7日举行闽侯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举行,时间半天。

二、地点:闽侯县商务中心C栋618室

三、人员: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公民等。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3年2月20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闽侯县商务中心C栋612室,联系人:吴冬锴,电话:18396515631)。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闽侯县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闽侯县实际情况,对本次闽侯县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