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县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闽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闽侯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空间现代化治理、高质量发展等新时期新理念,以建设好“产城联动、创新高地、山水融合、文化彰显、宜居宜业”的新时代滨江新城为目标,整体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目前《规划》己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于2023年5月4日召开《规划》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3年4月10日18:00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福州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六、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申请参加听证会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