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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反馈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100)。
2.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gtjghkcxf@163.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设施农业用房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
附件:《设施农业用房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