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为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候鸟迁徙停歇地,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闽侯县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闽侯县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书面反馈邮件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B栋闽侯县林业局(邮编:350100)。
2.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lyjzyzgz@163.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闽侯县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
闽侯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