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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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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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号 |
上街镇 红峰村 |
31151m2 (46.73亩) |
拍卖 |
商服用地—商业用地(B1) |
FAR≤1.2 |
D≤40% |
GAR≥30% |
H≤24米 |
40年 |
15000 |
23000 |
(一)宗地2022-07号,出让面积46.73亩(31151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28504平方米(合42.76亩),规划道路面积2647平方米(合3.97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该宗地含3栋建筑面积3206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
(二)该地块作为商业建设用地,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
(三)预留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本宗地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四)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地块东侧邱阳东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
(五)沿本宗地东侧按规划退让2647平方米(合3.97亩,详见红线图)无偿作为规划道路使用,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规划道路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征收使用该规划道路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二、竞买人范围: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二)凡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宗地竞买活动。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9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四、出让方式:拍卖。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2、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宗地竞买承诺书、土地成交价款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证明,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等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材料。
2、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022年9月29日下午4: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4: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下午5:00。
七、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本宗地出让包含地块内3栋合计产权建筑面积3206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本宗地时须承诺同时购买该地上建筑物,在竞买成交后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由受让人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按照商业用途办理相关审批、验收和产权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手续产生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本宗地所有计容的商业用房作为商业用途应整体登记,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5.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应于2022年11月14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80%,余下20%土地成交价款应于2023年1月14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6.本宗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1500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受让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7.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本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8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3年11月8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6年11月8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8.受让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9.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停承接项目等)。今后如果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10.为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切实防范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方可报名。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受让人所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已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13.报名前竞买者须按以下的账户缴交竞买保证金: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41177535356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分行(2) 账号:100056220690010002 开户银行:海峡银行闽侯支行(3)账号:9010718010010000011114 开户银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闽侯支行(4)账号:81113010116003979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闽侯支行(5)账号:140203012960110797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闽侯支行(6)账号:3505016166070955555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闽侯支行(7)账号:1183901001000060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闽侯支行(8)外汇汇入账号:350501616607000012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联系电话: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591-22063699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22075081、0591—22064299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