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核准〔2019〕6号
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核准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16〕79号)、该项目申请报告评审会精神、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福州三榕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和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安全预评价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
二、项目业主: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04平方米(合9.76亩)。主要建设LNG气化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合建站,高中压调压站设计规模为20000Nm3/h,LNG气化站设计气化规模为2000 Nm3/h,储存规模为2x150 m3。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13.35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节能审查: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13个月。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原侯发改核准〔2017〕1号文件作废,以此份文件为准。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