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核准〔2020〕4号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贵司经县交通运输局转报的关于申请调整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滨河北路)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侯交〔2020〕11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第七条第四点等规定,经研究,核准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滨河北路)项目设计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4日
注: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
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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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滨河北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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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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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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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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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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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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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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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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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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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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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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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予以核准。 (核准机关盖章) 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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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