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1〕95号
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核准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低压站项目的请示(侯华润燃司〔2021〕49号)、国信国家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2017-350121-45-02-027832)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可以改善能源结构,减轻大气污染,缓解能源供应紧张,满足我县天然气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
三、建设规模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04平方米(合9.76亩)。主要建设LNG气化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合建站,高中压调压站设计规模为
20000Nm3/h,LNG气化站设计气化规模为10000 Nm3/h,储存规模为4x150 m3;并配建一栋一层辅助用房(236.25m2)和两座消防水池416 m2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2702.5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出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本核准文件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之内申请延期。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