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2〕31号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青海环〔202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青口新区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缓解因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压力,有利于城镇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2201-350121-04-01-171951)。
项目单位: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3861平方米(合65.8亩),新建高效沉淀池(土建、设备安装规模为3.0万m3/d)、精密过滤器(土建、设备安装规模为3.0万m3/d)、接触消毒池(土建规模为6.0万m3/d、设备安装规模为3.0万m3/d)、生物滤池除臭、进水仪表屋等。
利用现有土建,在进水泵房、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加药间及机修车间、污泥撇水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现有构筑物基础上增加设备,污水处理能力由现状1.5万m3/d扩能至3.0万m3/d。
本次扩能生化系统采用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次沉淀池”工艺,深度处理系统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的深度处理构筑物,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项目总投资为5190.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57.2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0%。
五、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97.129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