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52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
贵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州市闽侯县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的函(侯电函〔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发改投资〔2013〕6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编码:2404-350100-04-01-571019)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闽侯县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是满足闽侯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居民用电安全、提高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的基础。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闽侯县13个乡镇(不含高新区)
三、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造内容包含10千伏线路长度94.311公里,配变台区81台、配变容量23.63兆伏安,环网柜(开闭所)12座,柱上开关925台, 0.4千伏线路长度54.8346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17627.051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本核准文件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之内申请延期。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