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27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大湖乡雪峰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侯振司〔2024〕8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湖乡雪峰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湖乡雪峰水厂供水工程(项目编码:2405-350121-04-01-591516)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解决雪峰山供水紧张问题,保障供水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 1、水源工程。在上游天洋及天湖自然村建设小型拦河坝3座,在天湖拦河坝旁新建取水泵站1座将丰水期余水抽至天湖山塘,清淤加固现有天湖山塘拟增加调蓄库容至4万m3。2、净水厂工程。征地3.28亩建设雪峰水厂,土建工程按远期规模960 m3/d一次建成,制水设备利用鸿尾乡过渡供水项目中已闲置的一体化净水设备,配套新建300m3清水池、排水排泥调节池及综合用房。3、原水管线工程。铺设原水管道长约5.1km,其中DN50不锈钢管长约1.8km,DN100球墨铸铁管道长约2.5km,DN300球墨铸铁管道长约0.8km。4、配水管道工程。配水主管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雪峰水厂拟向雪峰村、大池村及兰田村供水,配水主管铺设长度约12km,配水管网采用不锈钢管和球墨铸铁管,其中DN50不锈钢管长约1.9km,DN75不锈钢管长约2.2km,DN100球墨铸铁管道长约3.8km,De160球墨铸铁管道长约4.2km,新建接户管长约11k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099.8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批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